齐鲁网济宁7月24日讯 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砖瓦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检查发现汶上县寅寺镇广平新型材料厂隧道窑外排烟气二氧化硫187.7mg/m3,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150 mg/m3,超标0.25倍。
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工作作风不实、排查不严,在开展专项检查后仍有砖瓦企业超标排污。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对违法排污企业未及时发现上报,属地管理责任未得到真正落实。为严明纪律,进一步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对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