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之飏)日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省砖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省砖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我省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未彻底淘汰、违规新增产能、“散乱污”突出等问题。
根据《通知》,我省将坚决淘汰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具备拆除条件的落后产能应立即拆除主体设备;原则上不得新增备案砖瓦产能;对2018年5月15日后违法违规新建的砖瓦企业坚决拆除;对于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环保设施不合规等情况的违法企业立即停产、限时整改;砖瓦生产企业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注销排污许可证;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
《通知》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建、技改、扩建砖瓦企业。鼓励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川南经济区率先淘汰所有轮窑产能。同时,鼓励龙头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减量置换,鼓励砖瓦企业实施全过程自动化生产和信息化控制,提升砖瓦生产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