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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国税局开展砖瓦行业税收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zhuanwa.biz   时间: 2012-06-15  浏览次数:1057

    宣汉县国税局针对砖瓦行业分布面积广、征管战线长、账务不健全、税收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决定从6月1日开始,全面开展砖瓦行业税收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要求从事砖瓦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建立健全账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对未建立账务或账务核算不真实的,一律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核定征收。二是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达到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一律按17%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强化以电定产定销。按遂道窑每度电生产销售12匹砖,除遂道窑以外的其它窑型每度电生产销售10匹砖,每匹砖按0.25元计税单价,计算每月的应纳税款。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须同时报送电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确保申报用电量的真实性。四是强化巡查分析评估。税收管理员定期不定期对管户进行实地巡查,对实际纳税低于预警指标的,列入重点评估对象实施重点评估,对提供虚假用电情况和通过评估无法排除疑点的,移交稽查部门进行专项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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